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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调研报告

发布日期:2023-08-17 作者:王保增 点击:


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调研报告

政协委员 王保增

近年来,校园霸凌事件屡见报端,逐渐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,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。特别是在农村地区,留守儿童的校园霸凌问题屡有发生,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,需要引起社会高度重视。

一、校园霸凌的特征及趋势

(一)暴力倾向加重。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对外发布《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》显示,88.74%的校园暴力案件受害人存在不同程度的伤亡情况。在校园暴力案件中:

11.59%的案件受害人死亡;31.87%的案件中受害人涉及重伤;38.54%的案件中受害人涉及轻伤;27.94%的案件中受害人涉及轻微伤。如,2023年4月1日,市某高中两名男生,仅因排队洗漱发生矛盾,造成高一男生被三人殴打,老师发现后及时劝阻。但三天后受害者再次遭受殴打,导致受害者男生住院治疗。可见在校园霸凌中,欺凌者的行为性质越发恶劣,并可能借助网络的传播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,严重影响校园正常学习秩序,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影响。

(二)呈现蔓延趋势。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,从涉事群体的角度看,呈现低龄化趋势。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以媒体曝光的40起校园欺凌事件为例进行分析,发现75%发生在中学生之间,其中初中生占42.5%;同时,近年来女生参与校园欺凌的案例越来越多,女生频频成为校园霸凌“主角”。最后,在流动、留守儿童密集的地方,欺凌事件往往呈高发态势。可见,校园霸凌不仅呈低龄化特征,女生参与、留守儿童聚集区较多也成为新的特征。

3)霸凌方式翻新。近年来,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,网络欺凌呈高发态势,如电子邮件、网页、博客的骚扰和威吓等,成为新的霸凌形式。同时,由校内霸凌转向校外霸凌的趋势明显,一些霸凌事件多发于出租屋、乡村田野等地,远离公众视野,远离行政监管。

二、引发校园霸凌的原因

校园霸凌事件屡次发生,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:

(一)家庭教育缺失。校园欺凌频发,与家庭教育缺失有很大关系。华中师范大学针对中小学校园欺凌的研究显示,90%以上的暴力少年在家庭教育上均存在缺失。从地域和群体上看,在县城、农村、城乡结合部等地方,在单亲家庭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、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,校园暴力易发、高发,这表明家庭教育的缺失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。

(二)育人理念落后。部分学校着重抓学生的学习成绩,而忽视了德育、法治方面的日常性管理,导致校园暴力见缝插针,难以杜绝。如,在调研中了解到,我市部分中学存在为了升学率挤压体、美、劳等课程的现象。用文化成绩给学生排名,致使学习成绩暂时落后的学生产生心理失衡,出现焦虑、报复、暴力等心理倾向。

(三)干预机制滞后。校园欺凌的干预滞后和低犯罪成本,使得欺凌事件出现了愈演愈烈的趋势。很多校园暴力案件虽有警方介入,但依据现行法律,对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不追究刑事责任,虽涉及侮辱、殴打等恶劣行为,但如果够不上轻伤以上伤势,施暴者面临的最多是治安处罚,一般采取民事赔偿、批评教育等方式解决,这让未得到应有惩戒的施暴学生更加有恃无恐。导致一些学生片面认为自己不到年龄,有了不用负刑事责任,学校管不了,公安也管不了的错误认识。

(四)教师关爱缺位。在现实生活中,正值青春期的学生往往会对现实生活与人生理想、升学压力与学习能力、交往需要与是非善恶等问题产生迷惘,引起心理冲突。但部分教师教育方法简单,更加注重成绩提升,对成绩不够理想的学生关注不够、心理引导不够,最终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。

三、相关建议

校园霸凌行为受到社会多种因素影响。学校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校园霸凌防范机制,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变化,做好学生心理疏导,及时发现问题并干预化解。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开展预防工作:

   (一)强化部门联动,建立预防机制。一是建立校园霸凌预防联席机制工作体系,公安、法院、检察院等部门深入研讨预防校园霸凌的有效工作经验,分析研判不同时段学生欺凌与暴力形势和特点,形成一套有效、可行的预防校园霸凌的管理机制。二是强化教育主管部门主体责任,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查清事实、依规妥善处理、查找工作漏洞、做好整改落实。三是相关职能部门应向社会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和办公电话,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有人抓、有人管,分工协作、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。

   (二)转变教学理念,强化心理疏导。以学校为单位,建立心理咨询师。由专门的心理咨询师对遭受到校园暴力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,辅助遭受到校园暴力的学生走出心理阴影,积极健康的学习生活。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和疏导,发现问题,及时跟进解决。设定专门的校园暴力投诉信箱,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。同时,建立校园暴力施暴者档案,与升学评优等直接挂钩。

(三)开展专题教育,严守法律底线。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,向学生宣讲校园霸凌的概念、形式、危害,提高学生对法律的敬畏感。邀请公安、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定期开展法制教育,使每个孩子懂法、知法、守法。

    (四)完善法规制定,推动良法善治。呼吁尽快制定《反校园暴力法》。目前我国在立法领域,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以及《反家庭暴力法》都偏向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成年人施加的暴力,对于未成年人之间施加的暴力、欺辱、犯罪行为,没有明确涉及。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在条文上更偏向于保护未成年加害人,而轻于保护未成年受害人,导致该条文在法律上缺乏双向保护的平衡性。现行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54条规定,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,实行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的方针,坚持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的原则。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,应当依法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相关条文的落后性及不合理性,在无形中为青少年犯罪提供了“庇护”,使得校园暴力事件无法有效防治,对于受害者、受害者家庭以及整个社会而言,此类条文无法满足社会的正义需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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